近年来,随着数字货币市场的持续升温,以太坊(Ethereum)作为仅次于比特币的第二大加密货币,其交易活动日益频繁,在巨大的利益驱动下,一些个人或机构在未取得法定金融业务许可的情况下,擅自从事以太坊等虚拟货币的买卖、兑换、经纪等业务,殊不知此举已触碰法律红线,极易构成“非法经营罪”,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。

“无证”经营以太坊:看似便捷,实则违法

以太坊作为一种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加密数字货币,其交易具有去中心化、匿名性、跨境性等特点,这使得一些人误以为,通过互联网平台、社交群组或个人间点对点交易等方式买卖以太坊,可以逃避监管,是一种“便捷”的投资或敛财途径,他们或充当“黄牛”,低买高卖赚取差价;或搭建平台,提供OTC(场外)交易服务;或甚至发展下线,形成层级化的交易网络。

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,从事货币兑换、买卖等金融业务,必须依法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,任何未经许可擅自设立金融机构、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、非法从事证券期货业务、非法从事外汇买卖业务等行为,均可能被认定为“非法经营罪”,虚拟货币并非法定货币,其交易活动游离于传统金融监管体系之外,未经许可大规模、经常性地从事以太坊等虚拟货币的买卖、兑换、经纪等业务,实质上是一种非法金融活动,扰乱了国家金融管理秩序,符合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。

为何“买卖以太坊”会触及“非法经营罪”?随机配图